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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82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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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浩瑞机械有限公司、刘浩、潍坊鹏盛机械有限公司、潍坊新思维职业培训学校、刘炳南、武法省、刘汝平: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山东云自在商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潍坊浩瑞机械有限公司、刘浩、潍坊鹏盛机械有限公司、潍坊新思维职业培训学校、刘炳南、武法省、刘汝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潍仲字第0211号。因向你送达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内,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0日内。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第11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庭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上午10时,地点为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仲裁委员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