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 第四版

无标题

  • 日期:2017082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竞争性处置不良资产公告

    根据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于2016年12月28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招青分资保字第001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享有的对借款人:青岛罡正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拟对青岛罡正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担保人债权权益进行处置(“本交易”)。本交易采取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进行。截至2017年7月30日,该债权总额9128948.91元(其中:本金7232099.46元,利息1896849.45)。

    参加本次公开竞价的交易对象(“投资人”)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根据相关规定,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公告有效期:10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天。

    有受让意向者请与我单位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电话:0532-83260791

    电子邮件:tangwenfei@amcqingdao.com

    单位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65号招商银行财富大厦23层。

    邮编:26600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举报电话:0532-83260858,举报电子邮箱:shayan@amcqingdao.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