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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办案组织组建工作会议

  • 日期: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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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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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官办案组织组建工作会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组织学习了《检察官办案组织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等办案责任制改革配套文件,就《检察官办案职权指导意见》和《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暂行规定》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征求了意见建议。

    张振忠在会上指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省检察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吴鹏飞检察长强调,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一环扣一环,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精准落地。各业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吴鹏飞检察长指示精神,担负起改革主体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办案责任制各项改革任务。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各业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案责任制的内涵、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办案责任制的运行方式和司法责任的承担等,严格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来开展办案工作。二是尽快组建检察官办案组织。要根据本部门办案实际和每位检察官的办案特点,在案件数量类型测算、检察官办案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合理组建办案组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同时要组建包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在内的检察官办案团队,充分发挥每位检察人员的特点和优势,实现 1+1>2的搭配效果。三是研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 要综合考虑对本部门检察官的授权范围,科学理清岗位检察官的权力清单,使之更加符合司法办案实践。四是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放权是方向和原则,同时也要加强监督制约。要按照吴鹏飞检察长既要合理“放权”,也要充分“监督”的指示要求,建立起从案件受理分配到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的全程动态、完整规范的监督制约体系,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