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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60804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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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债权人

    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单位

    淄博和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郭斌华

  借款余额9,600,000.0039,600.00

欠息金额

75673.41

  7413.85

  发放日

  2015-06-30

  2014-3-31

  到期日

2016-06-20

  2015-3-10

  担保单位

    山东谦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帅学萍,侯岁,焦启锋,帅雪忠/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李荣山

    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拟转让以下债权,特发布此公告。

    拟转让债权的准确本金、利息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记载的信息为准。有受让意向者请与我行资产管理部联系洽商,受让人应是具有相应经济实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和个人。转让方内部人员,债务方及债务方的高管、财务人员,以及经办转让债务的法官、律师、评估师等参与人员,不得作为债权受让方。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联系人:荣先生,联系电话 0533-5208320,通讯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 58 号,邮编256300,监督举报电话:0533-6969167。

    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