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铭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张伟、毕秀芹: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莱芜市众和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及高峰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仲裁案,已依法组成仲裁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莱仲[2016]组通字第030 号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和莱仲[2016]开通字第030号开庭通知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龙潭东大街 001号6 楼,电话 0634-8891799)。
特此公告。
莱芜仲裁委员会
2016年 8月 4日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莱芜市众和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及高峰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仲裁案,已依法组成仲裁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莱仲[2016]组通字第030 号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和莱仲[2016]开通字第030号开庭通知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龙潭东大街 001号6 楼,电话 0634-8891799)。
特此公告。
莱芜仲裁委员会
2016年 8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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