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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文化 第4版
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日期:20160506
作者:
来源:山东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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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新平(372926198402022814),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7月6 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请公告之日起 7日内到公司 (0546-8251811)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东营市新世纪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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