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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6050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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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6日

    山东方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国盛纸业科技有限公司、丁金海、丁培瑞: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潍州动配有限公司诉你们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沈文国、朱丽霞:本院受理原告钟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乐城民初字第 11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于海英、王端海、孟彬:本院受理原告朱建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乐城民初字第 4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耀旭、昌乐红星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昌乐润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及夏利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会芹、昌乐县华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们、山东巨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乐商初字第 6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铭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山东巨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昌乐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乐商初字第 6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山东巨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凌达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乐商初字第 69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玉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乐商初字第 8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克纪、赵海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诉你们、山东巨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昌乐县源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乐商初字第 7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青岛元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治明诉青岛元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张金武、胡德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子鑫、杜立国:本院受理原告刘涛诉被告王子鑫、杜立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乐民三初字第 35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龙:本院受理原告辛希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家乐园购物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国涛与被告潍坊家乐园购物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4)安商初字第 117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王鑫华、新疆广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本院受理张春迎诉王鑫华、新疆广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张春迎申请执行(2015)临高新民初字第685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 )公告送达(2016)鲁 1391执 182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且又拒不报告财产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葛高利、王相娟:本院受理临沂高新区腾达纸业有限公司诉葛高利、王相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高新区腾达纸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5)临高新商初字第 136 号民事调解书,现依法向你(单位 )公告送达(2016)鲁 1391 执 20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且又拒不报告财产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任广明、王萍:本院受理原告杜从点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郯商初字第 139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马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林丽:本院受理原告张德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仲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邑县人民法院

    临沂市宝丽来木业有限公司、江育贤: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宝丽来木业有限公司、江育贤与被告临沂市罗庄区沂蒙搪瓷厂、杜昌青财产权属纠纷一案,现该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临罗民一初字第8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临沂顺仁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建华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立明、临沂明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尤元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神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临民一初字第 58 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8 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乔继香:本院审理原告孙卫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特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莒南县人民法院十字路法庭领取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莒南县人民法院十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南县人民法院

    高希飞: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安诉被告高希飞、山东春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9 民初 1012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 2016年8月 25 日 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王立增、李海英:本院审理原告莒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6年 8 月 24 日上午9时在莒南县人民法院道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南县人民法院

    王庆贤、丁从芝、王帅帅、刘志英:上诉人王帅帅与被上诉人刘志英、原审被告王庆贤、丁从芝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8 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连金、朱腾飞、张怀强:上诉人朱腾飞与被上诉张怀强、原审被告朱连金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8 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佳佳、张春晓、吕静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上诉人张春晓、吕静静与被上诉人张佳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原审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4 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傅文科、马洪运、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山东江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邵珠龙:上诉人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与被上诉人山东江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邵珠龙、原审被告傅文科、马洪运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点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4 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鑫联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张联中、苍山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苍山县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张联中、山东同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主旭元、朱建国、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山东同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被上诉人主旭元、原审被告山东鑫联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张联中、苍山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苍山县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朱建国、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鑫联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张联中、苍山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苍山县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张联中、山东同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吴瑞红、朱建国、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山东同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被上诉人吴瑞红、原审被告山东鑫联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张联中、苍山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苍山县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朱建国、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鑫联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张联中、苍山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苍山县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张联中、山东同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杜立兵、朱建国、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山东同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被上诉人杜立兵、原审被告山东鑫联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张联中、苍山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苍山县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朱建国、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艳平、张效坤、张杰、韩金光、沈自杰:上诉人沈自东与被上诉人韩金光、原审被告朱艳平、张效坤、张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5 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鑫联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张联中、苍山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苍山县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张联中、山东同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丁玉华、朱建国、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山东同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被上诉人丁玉华、原审被告山东鑫联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张联中、苍山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苍山县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朱建国、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6 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鑫联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张联中、苍山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苍山县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张联中、山东同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张丽华、朱建国、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人山东同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被上诉人张丽华、原审被告山东鑫联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兰陵县中联实业有限公司、张联中、苍山县鑫润种植专业合作社、苍山县鑫联商贸有限公司、郯城中骏商贸有限公司、郯城县鑫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朱建国、山东常林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上诉状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6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丽丽、王宗欣: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申请执行方丽丽、王宗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方丽丽、王宗欣名下的位于临沂国际服装城 A 号楼 2465 号商铺一处(产权证号 000271486号)。依申请人申请,拟拍卖该处房屋以抵偿债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处房屋的价格评估报告书(房屋评估价为 20 万元)及执行裁定书(拍卖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依法公开拍卖。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展长雪、王臻臻、王伟洲:本院受理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聊东商初字第 122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生效。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董广伦:本院受理的申请再审人董广芝与被申请人聊城度假区昌农科技专业合作社、原审被告董广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5)聊民提字第 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14)聊东民初字第 564 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聊民提字第6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山东华通塑胶有限公司、郭学明上诉李勤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与沙国林、南波、张少磊、杨子宪做为原审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德市经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德市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李小军诉被告承德市经纬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德市热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忠海、承德市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的《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2、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劳务费、材料款等合计 40975363.6 元及利息约20 万元。3 判令第四被告承德市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4、全部诉讼费用由各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金莲、泰安市鲁中建设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传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岱民初字 251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倪军培、冯春霞、倪妮、高力、杨荣森: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张芹申请执行(2015)岱民初字第 74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 0911 执字第340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巩玉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汶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答辩状、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泰市人民法院

    尚兴荣、邓山城:关于再审申请人单金文与再审被申请人李桂芹、尚兴荣、邓山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裁定进入再审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再审申请书、(2015)临商再字第6 号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 60 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滕德田、孙德兰:本院受理原告武德各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潘振武、郝家奎、朱京水、董富强、郝京广:本院受理原告王善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聂培新、石娟:本院受理原告聂红卫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聂培新、石娟:本院受理原告聂志勇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聂培新、石娟:本院受理原告聂立军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勇、魏满席:本院受理原告张加录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勇、魏满席:本院受理原告白希鹏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孟祥运、袁文军:本院受理原告支运精诉你们和李海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 184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东明县贝速特碳晶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漆世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王希营、李兆龙、李玉现: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曹庆强、李汉营:本院受理原告刘敏勇诉曹庆锋(曾用名曹庆勇)和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巨民初字第273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东明县贝速特碳晶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党旭向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丁文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牛春成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8技 150 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于 2016年 7 月 12日上午9 点到东明县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科参加选择专业机构。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专业机构的进行和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专业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你专业机构名称及勘验现场时间,将直接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拍卖。

    东明县人民法院

    王翠香:本院受理的原告苗怀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由你于本判决生效后 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 490000 元并支付利息。根据原告的申请将你坐落于佳和片区回迁房二套予以查封。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17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5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巨野县人民法院

    满新峰: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广诉你和吕超、田中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6)鲁 1724 民初 1816 号民事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6 年8月 8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来阳、侯林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诉你们和郭承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8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冯罡:本院受理原告毕志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由你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 100000 元并支付违约金。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 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杨建平、徐凤玲、唐鹏、巨野县天力宾馆:本院受理原告张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民初字第 21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建国:本院受理的原告赵辉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民初字第 266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向原告赵辉归还代偿款 15000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