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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6050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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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与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车行营业部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马树丽(370522196910160422)借款本金100,000.00元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车行营业部。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请债务人将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支付给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车行营业部,并依法向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车行营业部履行相应义务,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