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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亲情”

  • 日期:2014061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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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早晨,66岁的李大山老人慢慢德合上眼睛,离开了这个让他眷恋的世界。家人在整理他的遗物时,意外发现了一份遗嘱。遗嘱是两年前的,内容很简单:“ 这几年的日子遇到了许多‘槛’,多亏了检察院的王艺利检察官帮助,他是我一生中遇到的‘好人’”。

    那是6 年前的冬天,己经60岁的李大山,来到检察院民行科反映情况。原来,李大山于 1978年到昌乐县某局干临时工,一干就20年,1998年全县清理临时工,他只好回到农村,由于常年不在家,村中已无地可分。这些年李大山只靠打工维持生活,一次他遇到检察院到村里开展法律赶大集,就把情况跟王艺利检察官说了。

    根据李大山提供的证据,王艺利和民行科的干警,多次到李大山工作的单位、同事,进行调查取证,但是由于时间太长,形成不了有力的证据。经多方打听有一个和李大山一块干临时工的王世田,但是王世田心存顾虑,不愿意配合。经过4 次上门,王世田终于被王艺利的诚心所打动,说出真相,最后终于为李大山取得了一份有力证据。

    取证后,王艺利又多次找到工作单位,说明李大山的情况,讲解《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先后 6次召集双方事人进行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单位为李大山补交了20年的保险,从此李大山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公家人”,享受退休金和各项保险。

    2010年4月的一天,李大山感到腹部不适,到医院一检查,是肺癌晚期,王艺利又多方联系北京的大医院进行治疗,最终没有能够挽留住李大山的性命。料理完李大山的事后,王艺利又多方奔走,调取相关资料和证据,协调有关单位,为其老伴办理了遗属补助,李大山的老伴逢人便说:“王艺利就是我们家的大恩人!”

    刘明玉  李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