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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箱海鲜背后的故事

    “您好,您的快递到了,是一箱海鲜,麻烦取一下。”一个普通而又意外的电话让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尉风华百思不得其解,因为最近她并没有在网上购物。

    “我顺着发货信息查过去,原来是我正在办理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寄来的。”尉风华几番探查,发现发货人是李某某。

    “我家里还有孩子,现在疫情管控这么严格,我去了东营,还能回黄岛吗?”2020年3 月份,李某某在电话中的这句话给尉风华留下了深刻印象。

    李某某是临沂人,跟随丈夫到青岛黄岛某企业打工,丈夫开车,她在食堂里干活,收入一般。因为在网上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胶囊,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检察机关。

    “案子送来时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因为她人在黄岛,为了不耽误案情进展,我多次打电话询问当地居委会,并找到网格员,一遍遍落实当地人员外出与归家政策,同时就李某某的情况与东营市相关单位联系,并把两地的政策告诉李某某,才打消了她在电话中提到的疑虑。”尉风华回忆道。

    然而,李某某的到来并没有使案件顺利进行。在审讯时,李某某情绪十分不稳定,在办案工作区哭个不停。尉风华放下检察官的身份,当起了知心大姐,和一起办案的同事耐心地向李某某解释:“虽然你做了错事,但幸运的是,购买者服用后只是产生了不良反应,并未造成更大的危害后果,只要你认罪认罚态度好,完全可以从轻处罚。我这里还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责及办理过的该类成功案例。”尉风华说道。

    据李某某回忆,当时,她和丈夫所在的企业已经快一年没发工资了,正巧她怀上了二胎。如果辞职,短时间内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生活也难以为继。“ 碰巧的是,我买来吃着效果不错的减肥胶囊的上家建议自己做代理进行对外销售,考虑到当时的处境,我没有多想就答应下来。”李某某说。

    “我当时真的没有考虑到里面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也没有索要并查看产品合格证书及上家的销售资质,我现在非常后悔当时的草率行为。”李某某流下了忏悔的眼泪。

    “我不仅是一名检察官,同样也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听了你的遭遇很同情你。我建议你可以到当地人社部门反映企业欠薪问题,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尉风华耐心地向李某某讲解。

    经过审查,李某某的行为不仅构成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还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垦利区检察院在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得到法院支持。

    2021年3月12日,垦利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 万元,缴纳损害赔偿金 6.3万元,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并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等相关活动。李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还积极缴纳了刑事罚金与损害赔偿金,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了道歉公告。

    李某某回到黄岛后,为了表示感谢,给尉风华邮寄了一箱海鲜,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考虑到天气较热,将海鲜退回去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尉风华思来想去,向领导汇报并向监察部门报备后,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给李某某的电话充上了300元电话费。

    付完款后,尉风华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你邮寄的海鲜我收到了,十分感谢,感谢你对我们检察工作的肯定。但是我们有纪律不能接受当事人的馈赠,也希望你理解检察机关的执法纪律。这箱海鲜算是我委托你帮我买的,已经以手机话费方式给你支付过去了。以后如果遇到什么困难,可以随时联系我。”

    “尉大姐,实在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我只是想表达我的谢意,要是没有您和您同事的帮助,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您救了我,也救了我们这个家!”李某某激动地说道。

    也许是没有想到检察官会以这种方式将钱退回去,在挂电话前,尉风华听到了她大声地对儿子说:“孩子,咱们遇上好心人了!我们以后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王艳青  胡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