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中恒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王昆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中恒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享有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王昆。青岛中恒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王昆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
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债务人及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王昆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中恒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王昆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单位:人民币序号1债务人
青岛开拓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
青岛正进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姜美芹
本金余额4199141.82
裁判文书号
(2007)青民四初字第 118号
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债务人及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王昆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中恒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王昆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单位:人民币序号1债务人
青岛开拓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
青岛正进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姜美芹
本金余额4199141.82
裁判文书号
(2007)青民四初字第 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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