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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

21项措施助力基层检察院创新提升

    本报讯 基层检察院处在检察办案的最前沿,联系服务群众最直接最广泛。为切实建强建好“群众身边的检察院”,省检察院从去年开始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接续开展“突出问题破解年”“创新提升年”和“全面发展年”。今年是“ 三年攻坚行动” 的第二年,即“ 创新提升年”,也是最高检部署的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推动全省基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检察院研究制定了《2022年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创新提升年”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要在政治建设融入基层履职办案、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基层法律监督、 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加强基层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动科学管理、 帮扶基层检察院发展等七个方面创新工作思路、举措、机制,提升工作水平、质量、效果,并提出了 21 项具体工作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落实要求。

    《措施》要求,通过创新增强政治能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等措施,提升政治建设融入基层履职办案质效,推动基层检察院政治建设有新加强;通过创新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和省委重点任务实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等措施,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推动服务大局有新作为;通过创新落实落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等措施,提升基层法律监督质效,推动“四大检察”有新发展;通过创新办好为民实事、畅通群众诉求解决渠道等措施,提升检察为民实事质效,推动司法为民有新成效;通过创新加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充实基层检察力量、加强基层检察人员专业化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措施,提升基层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质效,推动队伍素能有新进步;通过创新对“案”“人”和“财物”的管理等措施,提升基层检察管理质效,推动检察科学管理有新提升;通过创新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动态管理、资源力量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检察院亮点培育等措施,提升上级检察院帮扶基层检察院发展质效,推动服务基层有新举措。

    《措施》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把基层检察院建设和“创新提升年”要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省检察院主导、市检察院主抓、基层检察院主责、党委政府支持的基层检察院建设责任体系和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增强基层检察院发展合力。要进一步强化“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式,帮扶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重点在解难题、补短板上创新提升,鼓励支持先进基层检察院在求突破、抓亮点上创新提升,带动全省基层检察院整体发展进步。要在认真抓好21项工作措施落实基础上,聚焦某一项或几项重点任务,着眼小切口、深挖掘,培育小而精、特而实的工作亮点和品牌。要将巩固深化“突出问题破解年”工作成效与抓好“创新提升年”措施有效衔接、一体推进,对长期制约基层检察院发展、尚未破解到位的难题,继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一抓到底,做到短板弱项不补齐不松劲、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进一步夯实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