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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

    王洪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方对你享有的债权2019 年 4月 10 日签 订 合 同编号:NoSDJF19041065107_1、2号借款协议,借款金额28000元,及相应的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受让人青岛赛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FAGC51M),请你接本通知后直接向债权受让人青岛赛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 会 信 用 代 码91370202MA3FAGC51M),履行上述全部合同所约定的所有义务。本债权转让通知书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特此通知。

    通知人:张风霞  李霞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