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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联合省邮政管理局等四部门开展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督导

    本报讯 为共同打击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行动,组成两个专项督导组,自 11月 29 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打击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督导活动。

    督导组深入一线检查了济南、 济宁、 临沂、 德州市的 15家寄递企业分拨中心及网点,覆盖了邮政、顺丰、京东、中通、圆通、韵达等直营和加盟品牌。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听取了企业开展药品寄递的工作汇报,详细询问了寄递药品种类、数量等,现场查看了企业寄递安全履职、药品协议客户管理、三项制度执行等情况,详细了解寄递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药品寄递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下一步,省检察院、 省公安厅、 省邮政管理局、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联合会签协作配合意见,建立健全日常联络协调、案件线索反馈、联合宣传培训等机制,切实从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保障药品安全,形成打击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的合力,确保全省寄递渠道安全平稳运行。鲁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