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淄博峻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源公司”)与买受人淄博峻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GY-JF20211025号),广源公司已将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依法转让给买受人淄博峻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广源公司现公告通知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买受人淄博峻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淄博峻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1年8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序号12
债务人名称
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齐旺达集团海仲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合计
本金145,769,359.4420,957,496.04166,726,855.48
利息15,918,719.41
2,163,326.2518,082,045.66
担保物
位于临淄化工区纬六路南,经六路以东,工业土地使用权196,822㎡
——
—
担保人
山东齐旺达集团海仲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淄博一方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齐旺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王志清、赵霞
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淄博一方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齐旺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王志清、赵霞
根据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源公司”)与买受人淄博峻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GY-JF20211025号),广源公司已将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依法转让给买受人淄博峻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广源公司现公告通知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买受人淄博峻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淄博峻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1年8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序号12
债务人名称
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齐旺达集团海仲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合计
本金145,769,359.4420,957,496.04166,726,855.48
利息15,918,719.41
2,163,326.2518,082,045.66
担保物
位于临淄化工区纬六路南,经六路以东,工业土地使用权19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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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
山东齐旺达集团海仲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淄博一方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齐旺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王志清、赵霞
山东齐旺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淄博一方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齐旺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王志清、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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