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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界限纠纷引发命案︐检法﹃两长﹄同庭履职

    “我们受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9月23 日,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蕾故意杀人案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菏泽市“检法”两长承办,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新建出庭支持公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担任审判长。

    被告人马某蕾与同村村民马某成家存在耕地界限争议,多年不睦。 2 月 21日,被告人马某蕾邀请村党支部书记马某生与被害人马某成对耕地重新丈量。丈量过程中,马某蕾与马某成、马某成之妻郭某某发生争吵,遂从兜中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尖刀,朝马某成右颈、左胸等部位连续捅刺数刀;并不顾马某生劝阻,又朝郭某某左颈、右胸等部位连续捅刺数刀,导致二人当场死亡。检察机关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理此案时,检察机关引导取证重质量,自我加压要效率,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 22项,确保厘清案发起因、还原作案过程、查明犯罪后表现,为精准指控犯罪夯实基础。审查起诉期间,在依法讯问马某蕾时,办案检察官对其摆明事实,讲清道理,通过法、理、情多角度释法说理,马某蕾当场表示认罪悔罪。讯问结束后,马某蕾主动提交亲笔书写的悔过书,表示真诚悔罪,对其给被害人、被害人的近亲属以及自己的家人带来的伤害表示深刻忏悔。

    “公诉不止在法庭”,本案办理并未止步于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是在完成指控犯罪职责的基础上延伸检察职能,力促良法善治。办案过程中,菏泽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呈报《关于强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减少和预防命案发生的调研报告》,切实做好办案助推社会治理的“后半篇文章”,为构建平安、法治菏泽作出检察贡献。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司法办案第一线,发挥头雁示范效应,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具体化表现形式,该案既是一个缩影,也是一个代表。

    菏泽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一手抓实体公正,一手抓程序公正,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以司法办案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检察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以求极致之心打造刑事检察办案样板,力促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实现全面突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王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