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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即墨:

“标准化+分级”开启涉检信访化解新路径

    “所有信访事项均按照层级不同实行分类接访,最大程度地发挥了检察合力,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和信访维稳工作的执行力。”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刘春华介绍,“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253 件次,信访事项办结量同比上升36.5% ,重复访事项同比下降39% ,群众满意度高达93% ,同比提高 15% 。”

    信访工作是反映和纾解社会矛盾的窗口,是为老百姓解难题、办实事的有效渠道。即墨区检察院立足涉检信访工作实际,以“标准化”为抓手,探索“标准化+分级”接访新模式,构建起“控申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的大信访格局。

    “我们成立信访数据综合分析专项工作小组,对全院近3 年的信访数据进行了定量和定性分析。”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赵兰君表示,通过深入研判信访数量、 类型、 分布等特点,以及信访群众的差异化需求,根据信访频度、事项的属性等的不同,将信访事项分为四个层级。其中,四级信访事项是指初次访、一般访、咨询访、递交申诉或控告材料等;三级信访事项是指案件存在瑕疵、重复访二次等情形;二级信访事项是指信访人反映强烈以及青岛市检察院转办的案件等情形;一级信访事项是指上级交办、督办或影响较大的、重大紧急案件等情形。

    按照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标准,即墨区检察院建立起相应的分级接访工作机制。对应信访事项的四个层级,确定了每一级信访案件的接访人、接访地点、接访程序和接访标准,明确了谁来接、谁来答、谁来记、谁来稳等基本问题。

    四级信访事项由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在信访接待室负责接待,倾听当事人倾诉,梳理当事人涉检诉求。根据情况,对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或控告案件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对于需要汇报后作出决定的信访事项,逐级汇报后,在法定时限内约定时间进行答复;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事项,提出合理清楚的意见建议,告知其到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级信访事项由控申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办案人)在信访接待室共同接访处理。信访事项具体答复以业务部门为主,控申部门做好笔录制作等服务工作。

    二级信访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接待,具体由控申部门先行与信访人进行沟通,约定领导接待的具体时间,然后由分管控申部门的院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控申部门负责人在检察长接待室共同接访。以分管领导答复为主,办案部门负责人负责补充和答疑,控申部门负责人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的一级信访事项由检察长负责接待。控申部门负责整体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检察业务管理部提供同步录音录像和紧急医疗等技术支持,法警大队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接访人员和信访群众安全,实现接访过程公开公正,全程留痕;事项处置有板有眼,共识度高。

    信访人田某某因不服对诈骗案嫌疑人吴某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先后多次来即墨区检察院信访。根据接访分级标准,确定为三级信访事项,先后由控申部门、案件承办人及部门负责人对其作了耐心细致的化解工作。因其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律适用存在很多主观化的错误理解,存在越级上访隐患。后经分管领导批准,将此信访案件升级为二级信访事项,确定由办案部门分管领导联合即墨区公安局办案人一起对田某某进行约谈,从不同角度和层面,进行深入浅出的释法说理工作,让其切切实实明白本案所涉罪名的构成要件,了解本案不构成犯罪的原因;同时,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其最大程度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田某某心服口服,表示不再到检察院信访,将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另外,该院制定了《即墨区人民检察院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简易听证工作制度(试行)》,通过建立控告申诉案件听证员库,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心理咨询师和退休检察官等社会力量纳入听证员范围,对于司法救济程序已经穷尽等重大来访事项,在领导办案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听证会。以“面对面”的方式沟通交流,“心贴心”的方式听取当事人心声,以“零距离”的方式“以案释法”,以“看得见”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搭建起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之间的“连心桥”。

    对症“开方”、动态调整,做到“一事一析,案结事了”。“标准化+分级”接访新模式以制度机制为依据,以研判分级为基础,以深化联动为关键,以源头化解为目的,彻底根治了以往信访接待中存在的参与接访不重视、通知接访不配合、谁来接访不清楚、接访程序不固定、接访责任不明确等顽瘴痼疾,大大提升了即墨区检察院涉检信访化解工作质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赵兰君  吕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