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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邹平坤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的朱玉强、赵桂霞、张孝红、李静、张权、李敬芹、杨延才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2020邹综执劳令字第009号),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10日内支付上诉工人工资共计 297000 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