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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山东瑞祥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因山东瑞祥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时如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票数相同时,董事长有两票表决权。”扩大了董事长权利,为保障董事会民主决策,现提出如下修改议案,请审议。

    修改山东瑞祥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为“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山东瑞融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