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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各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附案件明细表及各被执行人持有股金数、评估价值):

    关于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陈永富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标的额及利息、相关费用未清偿。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永富等持有的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金及孽息,并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金单价为2.48元,评估总价值为3874754.00元(附案件明细表及各被执行人持有股金数、评估价值)。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封)申请重新评估权利告知书、价格评估报告书【鲁天评字(2021)第FY1007号】和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财产以偿还债务。具体拍卖时间及事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半程支行与陈永富、李宗起、陈永勇借款合同纠纷 112件涉案被执行人陈永富等持有的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金及孳息价值评估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山东天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