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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清算公告

    2021年 1月29 日,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威海皇朝马汉三同食品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2021年2月3 日,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指定刘建忠为威海皇朝马汉三同食品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现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威海皇朝马汉三同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明确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要提供的相关具体材料,请在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的微信公众号“康桥威海”中获取。(公众微信号:kql-wh)

    二、威海皇朝马汉三同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15 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

    三、威海皇朝马汉三同食品有限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应履行清算义务,向清算组移交公司印鉴、证照、账册、财产和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所有资料。

    联系人:黄莲香律师:18963145110王文澍律师:13910419579

    地址: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附106 号龙海国际大厦A 座12楼,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

    清算组邮箱:wangwenshu@kangqiaolaw.com

    特此公告。

    威海皇朝马汉三同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