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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20)第532-2号

    潍坊财河经贸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徐桂芸与你公司及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凤凰众筹(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老鹰征信有限公司、潍坊乾宏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滕明辉、唐丽萍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20)第53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2021年1月13日指定仲裁员胡家强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定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后的2021年3月9日14:00在本会(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 座12层)第六仲裁厅开庭,请你公司届时出席庭审。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 座13层

    联系人:仲裁二处  陈秘书

    联系电话:(0532)88915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