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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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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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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借款人李慎峰,贷款起止2007年10月09 日至 2008年 10月09日,贷款金额26000.00元,郑述倍、郑大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26000.00 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人耿庆超,贷款起止2013年04月11 日至 2014年 04月10日,贷款金额200000.00元,耿庆波、刘清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186648.5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3、借款人周凯,贷款起止2013年06月21 日至 2014年06月19 日,贷款金额99000.00元,李超、周明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9580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4、借款人成玉功,贷款起止2008年10月27 日至 2009年 08月17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由成玉俭、王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 0.00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5、借款人丁军,贷款起止2014年03月30 日至 2015年03月28 日,贷款金额450000.00元,由张超、李敬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本金余额0.00 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6、借款人曲修刚,贷款起止2010年8月14日至 2011年8月 13 日,贷款金额100000.00元,曲平,曲庆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63720.27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7、借款人赵徳涛,贷款起止2014年08月08 日至 2015年 08月06日,贷款金额45000.00元,赵徳玺、赵云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结欠本金0.00 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

    地址:山东省邹平市鹤伴一路 35号

    联系电话:0543-4352583

    监督电话:0543-4893993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特此公告。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