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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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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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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公告

    王方明:

    本会受理的(2021)滨仲裁字第 009 号申请人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方明、王立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约定书,自本会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组庭约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7日内,本会将于答辩期满后第1 日依法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组庭后的第 1 日来本会领取组庭、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 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本会第一仲裁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滨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