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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济南隆路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锦与你单位因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件(济高新劳仲案字【 2020】第 1153号),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济高新劳仲案字【 2020】第 1153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