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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借款人名称

    日照三木冶金矿业有限公司

    日照三木冶金矿业有限公司

    日照三木冶金矿业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2015 年日岚借字014号(展期协议:2016 年日岚展字0901号)

    2015 年日岚借字021号(展期协议:2016 年日岚展字0907号)

    2015 年日岚借字030号(展期协议:2016 年日岚展字1230号)担保人名称

    保证人:日照三木集团有限公司、日照三木投资有限公司、日照三木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三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照诺亚贸易有限公司、日照黄安经贸有限公司、莒县国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杨宝友、李秀芳、杨丽丽、郭啸、杨朋、

    赵强

    抵押人:日照三木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三木冶金矿业有限公司、莒县国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 中国信达 XX 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日照市岚山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担保抵押合同编号(或合同签定日期及合同金额)

    2015年岚高保字0729-5号;

    2015年岚高保字0729-3号;

    2015年岚高保字0729-4号;

    2015年岚高保字0729-6号;

    2015年岚高保字0729-7号;

    2015年岚高保字0729-8号;

    2015年岚高保字0729-9号;

    2015年岚高保字0729号;

    2015年岚高保字0729-1号;

    2015年岚高保字0729-2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1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4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7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8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9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10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11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3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6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12号;

    2015年岚高抵字073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