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2版

一份靓丽成绩单

担当作为 狠抓落实

    今年 1-10 月,共审结故意伤害(轻伤)、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等轻微刑事案件165件199人,“案-件比”达到1.02;认罪认罚适用率 96.08% ,确定量刑率94.03% ,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100% ……这是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轻微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小微”办案团队自今年初成立以来交出的一份靓丽成绩单。

    “为了落实和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提高检察工作质效,我院第一检察部结合办案实际,积极主动优化办案结构,于今年 1月成立轻微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小微’办案团队。”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叶青介绍,该团队由3名员额检察官组成,主要负责办理故意伤害罪(轻伤)、盗窃罪、妨害公务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等工作。

    自成立以来,“小微”办案团队秉持检察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办案理念,聚焦主责主业,办理了大量的轻微刑事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职尽责,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 1-10月,该团队在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努力克服疫情造成的影响,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共审结故意伤害、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等轻微刑事案件165件199人,其中审查逮捕38件45人,批准逮捕31件33人,提起公诉 126件153人,绝对不起诉 1件1人,审结数是其他办案团队的两倍,“案-件比”达到1.02,审结案件周期明显缩短。

    “我的钱包被偷了,里面有身份证、驾驶证,我要出差,怎么办啊?”“我养在楼顶多年的信鸽被偷了,我心疼啊!”……这些都是“小微”办案团队办理的真实案件,虽然案值较小、影响不大,但这些小案件关系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小微”办案团队立足本职,从每起案件实际情况出发,树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时刻紧绷“追赃挽损” 这根弦,深入从快从严打击涉民生案件,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他在我庄稼地旁边种树,给我的庄稼遮了太阳,他种一次我给他拔一次。”诸如此类的案件对“小微”办案团队来说司空见惯,于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简单地一诉了之,办案效果未必好。

    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马彦伟说:“在办理因邻里、 家庭纠纷、 琐事等引发的案件时,‘小微’办案团队慎重起诉,着眼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通过走访、劝说、释法说理,探索邀请律师、居委会、村委会等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机制,本着办案不是目的,和谐稳定才是根本的理念办理该类案件,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监督力度

    坚决做到敢于监督、 善于监督、 依法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团队监督刑事立案3人,监督刑事撤案4件,纠正漏捕、漏诉 1人,纠正侦查活动、审判监督违法12 件,制发刑事检察建议5份,提出抗诉 4件,法院均依法改判。其中今年 7月办理的张某故意伤害案,张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从宽量刑建议作出有罪判决后,张某又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依法抗诉,二审改判加重刑罚,被告人张某追悔莫及。该案的成功办理,对维护认罪认罚制度的严肃性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该办案团队主动结合办理案件的特点,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轻微刑事案件的认罪认罚适用率96.08% ,速裁、简易程序适用率62.3% ,确定刑量刑建议率94.03% ,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100% ,实现了量刑建议的精准性和一致性。在精准办案同时,开通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快速办理通道,结合刑拘直诉等机制,不断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效率。

    创新工作模式,努力打造工作亮点

    积极探索公开听证审查制度,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办案团队在办理存在较大争议的拟不起诉案件中实行公开听证审查制度。今年 3月份,在办理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时,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某系正当防卫,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拟作绝对不起诉,遂启动案件公开听证审查程序对该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在案件公开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详细向在场人员阐述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拟不起诉的依据和理由。人民监督员对该案处理充分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作绝对不起诉的处理客观、公正、准确,彰显了公平正义。

    “小微”办案团队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案件生命线的要求,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为平安社会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在积极履职尽责的同时,严守各项纪律规矩,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强有力的事业心、责任感,彰显新时代清正廉洁、无私敬业的检察官本色。

    该院检察长伊澍介绍,今年以来,该团队3名成员中有 2人分别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1人在张店区人大组织的检察官履职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小微”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优秀办案团队。陈长生  宋宁宁

“小微”办案团队审结轻微刑事案件165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