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群,徐信山,张启成,刘忠法(借款人、担保人):
胡志群在我行的贷款(余额)2万元,截至2020年10月20日已逾期5448天,构成违约。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责任,逾期我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支行
2020年10月20日
胡志群在我行的贷款(余额)2万元,截至2020年10月20日已逾期5448天,构成违约。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责任,逾期我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支行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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