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成,刘忠法,刘志高,石增林(借款人、担保人):
刘志成在我行的贷款(余额)2万元,截至2020年10月20日已逾期5328天,构成违约。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责任,逾期我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支行
2020年10月20日
刘志成在我行的贷款(余额)2万元,截至2020年10月20日已逾期5328天,构成违约。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责任,逾期我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青岛农商银行胶州支行
2020年10月20日
本版主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