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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适用和解重整程序审结两起破产案件

    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程序审结两件破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聊城鑫能物资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中,针对债务人有与债权人进行和解的意愿,中院积极引导债务人与债权人进行交流沟通,并指导债务人及时提交了和解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中院以和解程序终结了聊城鑫能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案件。

    在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中,针对破产重整企业为新三板企业且有较好市场价值的特点,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程序挽救市场主体的功能,加强与高新区管委会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管理人的监督指导,最大限度地在破产程序框架内为破产重整成功提供支持。经过多方努力,管理人制作了符合法律规定且切实可行的破产重整计划草案,中院遂依法裁定批准了破产重整计划草案,至此该案以破产重整方式结案。据了解,这也是全市两级法院历年来审结的第一起破产重整案件。

    “今年以来,按照中院党组的部署要求,民二庭围绕处置‘僵尸企业’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了破产审判的工作力度。特别是开展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破风’行动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提速增效,仅今年第三季度就审结破产案件11件,取得了显著成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传师表示,下一步,中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破产案件审理的监督指导力度,力争在11月底将 2020年度前受理的破产案件全部审结。王希玉  刘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