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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人捡拾手机盗刷微信钱财被行拘

    捡拾到别人的手机后,不是积极寻找失主,而是急忙搜寻查找手机微信支付宝里的钱款挥霍,近日,梁山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王某等3名涉嫌盗窃违法行为人。

    10月 12日中午 12 时许,梁山县小路口镇某村的王某伙同张某、陈某密谋,将陈某捡到的手机微信打开,翻找查看手机支付宝里的钱款时,发现里面有1000多元钱,3 人不禁喜出望外,当即商议到超市里购买烟酒等物品花掉。他们在梁山县城南的金城路某超市内消费1146 元,将钱款挥霍一空。归案后,面对指证,3人对捡拾他人手机,花光微信里的钱款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规定,梁山县公安机关决定给予王某、张某、陈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徐文静  郑龙君  孔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