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债权买受人王猛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宁津农商行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对借款人张娜娜、保证人李忠信、张清峰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和所有担保权益等)依法转让给债权买受人王猛,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保证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据此,请借款人和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债权买受人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通知。
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特此通知。
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