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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山东豪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官峰:

    根据债权转让方陈欣与债权受让方崔元福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陈欣将其在案号为:(2019)鲁0105民初2820号民事判决书所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受让方崔元福,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019)鲁0105民初2820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定的第一、二、三、四项债权,(一、 被告官峰、 被告山东豪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陈欣偿还借款本金 8330062.8元;二、被告官峰、 被告山东豪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利息,该利息包含:截止至2015年11月26日的借款利息615065元,以 8330062.8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债务人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的利息;三、被告官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陈欣偿还借款本金 30万元,四、被告官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向原告陈欣偿还借款利息,该利息以30 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28 日起至债务人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6%计算。)、 及逾期付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费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崔元福。

    特此公告通知。

    公告人:陈欣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