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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序号1借款人名称

    担保人名称

    宁津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林建华、高俊星、王书贤、高金岭、殷爱国、曲长爱、张兰俊、王炳恒、张兴华、罗艾菊、宗景军、李拥军、李全兴

    宁津县五交化有限责任公司币种

    人

    民

    币

    国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金弘亚(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国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公司”)与中金弘亚(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 2020年9月22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20200922),国金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1 户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依法转让给中金公司。国金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金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金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国金公司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国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弘亚(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

    债权明细表  金额:万元

    账面本金余额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