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简称“华融山东分公司”)与李敏(身份证号:371481198109XXXXXX)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山东Y15200029-4号),华融山东分公司已将对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李敏( 身份证号:371481198109XXXXXX)。
华融山东分公司现公告通知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李敏(身份证号:371481198109XXXXXX)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0年6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序号1合计债务人名称
山东鸿兴源食品有限公司
本金19,600,000.0019,600,000.00
利息1,624,988.751,624,988.75
担保人
山东鸿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王德坤、陈秀华
担保物
山东鸿兴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房产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简称“华融山东分公司”)与李敏(身份证号:371481198109XXXXXX)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山东Y15200029-4号),华融山东分公司已将对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李敏( 身份证号:371481198109XXXXXX)。
华融山东分公司现公告通知附件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李敏(身份证号:371481198109XXXXXX)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9月23日
附件: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0年6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序号1合计债务人名称
山东鸿兴源食品有限公司
本金19,600,000.0019,600,000.00
利息1,624,988.751,624,988.75
担保人
山东鸿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王德坤、陈秀华
担保物
山东鸿兴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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