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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我行与田晓慧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2020)济农商历债转字第08-04 号〗,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张杰、李珂峰所欠911092.11元不良债权转让给田晓慧;其中:(1)张杰于2008年7月21 日在我行借款5 万元,尚余31536.80元,到期日2008年11月19 日;2008年6月23日借款5 万元,到期日 2008年 11月18日,担保人:杨连华、马文利。截止 2020年7月20 日债权合计 541853.12 元,其中:本金81536.80元,利息 457916.32元、代垫诉讼费 2400元;

    (2)李珂峰于2013年5月21 日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3年6月3日;2013年4月22 日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3年6月3日;2013年3月13日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3年6月3 日;2013年3月7日借款3万元,到期日2013年6月3日;2013年2月27日借款5万元,到期日 2013年6月4 日;2013年2月4 日借款2万元,到期日 2013年6月4 日;2013年1月24日借款2万元,到期日2013年6月4日;2013年1月5日借款3 万元,尚余18069.99元,到期日 2013年6月4 日;担保人:李杰、刘存亮。截止2020年7月20 日,结欠金额共计369238.99元,其中:本金228069.99元,利息 138624元、代垫诉讼费2545元。

    现特此通知上述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将上述债权直接向田晓慧清偿。

    特此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