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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依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枣庄高新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将其依法享有的附表中所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枣庄高新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附表:基准日截止至2020年03月31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注:1、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重组本金、重组宽限补偿金和违约金、费用等一并处置。

    2、本公告内容如有误差,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特此通知上述债权涉及的债务人及其他义务人债权转让事宜,请上述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或其承继人向枣庄高新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或担保义务。

    特此公告。

    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枣庄高新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