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桂菊: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依据《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鲁17行初169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鲁行终1429 号、《房屋征收估价报告》鲁国建评估字第3H-3 号、《曹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曹政征补字[2017]第 110 号,将应交付你的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叁仟陆佰叁拾柒元的房屋征收补偿款,提存于我处,给你多次送达《领取提存物通知》,见不到你本人,请你于公告之日起五年内,持相关证明到曹县公证处领取,如果你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该补偿款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叁仟陆佰叁拾柒元将上交国库。
曹县公证处地址:曹县赣江路西段路北司法局院内一楼东边
电话:0530-3210676
邮编:274400
山东省曹县公证处
2020年9月16日
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依据《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鲁17行初169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鲁行终1429 号、《房屋征收估价报告》鲁国建评估字第3H-3 号、《曹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曹政征补字[2017]第 110 号,将应交付你的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叁仟陆佰叁拾柒元的房屋征收补偿款,提存于我处,给你多次送达《领取提存物通知》,见不到你本人,请你于公告之日起五年内,持相关证明到曹县公证处领取,如果你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该补偿款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叁仟陆佰叁拾柒元将上交国库。
曹县公证处地址:曹县赣江路西段路北司法局院内一楼东边
电话:0530-321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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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曹县公证处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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