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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啄木鸟” 护好“一片林”

——德州检察机关全覆盖巡察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走深走实

    “这次市院巡察组对我院开展的巡察工作,是对我们进行的一次全面的‘体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既认真负责又精准深刻,对此我们将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把巡察整改任务完成好,推动武城工作实现更高水平发展。”近日,德州市检察院组织巡察情况反馈,武城县检察院检察长智广在反馈会上对全院干警说。

    2017 年以来,德州市检察院党组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交替进行,机动巡察与巡察“回头看”结合开展的方式,组织实施四轮系统内巡察,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为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提供了有力支撑。

    建机构强队伍,双向监督锻素能

    巡察工作任重而道远,德州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努力抓好巡察工作细节,推进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为增强巡察工作领导力,德州市检察院建立了市、县两级院党组负总责、领导小组担主责、巡察机构负全责、相关职能部门各尽其责的工作责任层级落实机制。同时实行“三纳入”“两评议” 机制,将巡察工作纳入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责报告评议和综合工作评议的重要内容。

    借内设机构改革之机,市检察院成立检务督察部,加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配备3 名科级干部负责巡察工作。并在全市检察机关选拔组建了42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和 13人巡察组长库,组织巡察业务培训班4期,选派人员到省委、省院巡视组和市委巡察组跟班学习11人次,逐步形成了一支以专为主、专兼结合的巡察干部队伍。

    为抓好监督考核,他们探索建立了“巡察后评估”机制,向被巡察单位发放调查问卷,全面了解掌握各巡察组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情况,对巡察组工作实行派出院、被巡察院“双向”监督,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巡察干部评先树优和干部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

    “巡察组的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必须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不断提升巡察队伍的素能,强化巡察‘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巡察工作组成员刘然说。

    三年来,德州市检察院共选派15 名干警参加巡察组工作,先后17人次获得嘉奖、工作标兵等荣誉,有9人因工作实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巡察干部担当作为。

    明纲立魂,提升巡察政治站位

    “全面从严治党在空间上没有例外,在时间上没有过去与现在。时刻牢记最严格的管理就是对干警、对检察事业最大的爱护。”对于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巡察工作组组长高世峰将这两句话牢记心中。

    据悉,为强化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巡察工作组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巡察工作的“纲”和“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巡察工作中,严查政治纪律情况,工作组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十二个方面规定,深挖工作差距背后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差距。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贯彻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党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落实全国两会精神、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基层建设年”“《决议》落实年”等方面的问题,确保上级安排的重点任务、重大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同时,坚持以检察业务为巡察切入点,从政治上检验检察业务,以巡察监督的强力措施,深入推进讲政治和抓业务高度统一。比如,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基层院退补率高、案-件比高等问题,及时反馈业务部门,推动建立“提前介入、规范退查、均衡结案”三位一体办案模式,促进诉讼活动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望闻问切, 47项流程精准发现问题

    巡察工作就像“打靶”,检察机关的巡察工作只有精准的打中“十环”才算得分。

    根据确定的巡察工作重点,巡察组始终把精准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 ,巡察全过程冲着问题去、围着问题巡、揪着问题察。抓住“关键少数”,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重中之重,以震慑关键少数触动大多数“紧起来”。

    他们研究制定《党组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七步”工作法,将巡察工作细化为7大步骤、47 项流程,制定出巡察工作流程图,完善“十项制度”,对工作保密、走访谈话、线索移送、来信来访办理、巡察纪律等进行规范,确保巡察工作不走偏、不漏项。

    同时,建立问题多元筛查机制,“望闻问切”,多措并举,使问题无可遁形。巡察前,通过走访纪检、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全面排查梳理被巡察单位有关信息,做足功课。巡察中,采取反向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明察暗访、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全方位了解情况。

    巡察中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特别是将“剑锋”瞄准权力运行的焦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日常监督的盲点,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巡察的针对性和威慑力不断增强。

    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只是手段,整改才是最终目的。

    “为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我们全力做到‘三个从严’,确保问题真抓实改、一改到底、规范到位。”德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周少国表示。

    压实责任从严。坚持巡察结果市、县两级检察院党组“双通报”、整改方案“双确认”,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督促主动认领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督办线索从严。坚持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衔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有序对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推进成效从严。坚持立行立改和着眼长远相结合,注重成果运用,对普遍性、机制性、根本性问题,市检察院巡察办向院党组、政工、案管、财务等部门提出建议100余条,组织开展专项巡察,检验巩固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春种千粒粟,秋收百果香。据悉,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德州市检察院党组先后听取被巡察院整改情况专题汇报6次,集中约谈被巡察院“一把手”2次。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放大巡视巡察整改效应深入查找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各级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梳理4个方面15类问题,制定措施48项,建立工作台账,倒排时序进度,压实整改责任。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违规兼职(任职)取酬和参与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用车用房用钱用餐专项清查、“正风肃纪、从严治检”集中警示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作风松散、司法不规范等问题。并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30余项,筑牢织密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保障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走深走实。高忠祥  李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