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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城郊:检察建议让“特岗”没有“特权”

    根据狱政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监狱“特岗”服刑人员,是指从事特定岗位改造的服刑人员。在当前复杂的内外环境下,“特岗”就是一把双刃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能发挥重要作用,管理不到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将会给监管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近日,济南市城郊检察院收到控告线索,经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发现我省某监狱在“特岗”服刑人员管理中存在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致使个别“特岗”服刑人员超越了“带头、监督、引导、服务和制止、报告”的“职权”范围,甚至发生“特岗”服刑人员与其他服刑人员肢体冲突的突发事件。为协助监狱提升监管改造质效,严格“特岗”管理,切实维护监区秩序稳定,济南市城郊检察院向监狱专门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送达现场,检察官向监狱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宣读了检察建议书,详细解释了有关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出示了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并对今后改进工作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监狱方面现场对《检察建议书》进行了签收,并提出了整改初步意见措施。下一步,济南城郊检察院还要结合派驻检察和定期督导,对此次《检察建议书》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落实,并及时对驻济其他监狱开展专题检察,确保让“特岗”回归本来价值,防止“特岗”演变成“特权”。

    商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