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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山东泗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泗水县国良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泗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刘军(身份证尾号为0718)债权一笔(抵押物为山东金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土地证号:泗国用2009第083100000751-1号;房产证号:房权证泗公字第000885-1号)及王杰(身份证尾号为 4612)的债权一笔(抵押物为山东泗水华益酒精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土地证号:泗国用 2007 第083100000158-1-2-3-4-5号;房产证号:房权证泗公字第000796-1-2-3-4-5-6号)依法转让给泗水县国良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刘军、王杰及相关担保人,请刘军、王杰及相关担保人将债权所涉款项(本金及利息)支付给泗水县国良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依法向泗水县国良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刘军、王杰及相关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泗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