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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产 处 置 公 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高亲健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8月14 日,由高亲广、高东山、高亲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35129.5元及利息。

    2、闵祥国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1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7年9月13日至2008年3月11日,由郭英珍、李月英、李波、李月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78431.32元及利息。

    3、高振山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5.9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3年8月31日至2014年8月10日,由张培美、刘思志、王发强、刘思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53953.91元及利息。

    4、李锡亮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 16.5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2年5月14 日至2013年5月10 日,由谢香香、王涛、陈玉印、王如信、李广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4563元及利息。

    5、贾学文在费县农商银行汪沟支行贷款3.5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3年6月4日至2014年5月10 日,由贾学义、刘学龙、张燕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22478.74元及利息。

    6、刘加新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2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8年4月11日至2009年1月10 日,由刘加锋、孙庆国、刘恩存、顾宗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087.74元及利息。

    7、梁志强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 19.7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4年3月26日至2015年3月11日,由姚苓宝、梁西奎、梁乾、谢春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8039.99元及利息。

    8、杨道存在费县农商银行员外支行贷款2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3年8月29日至2014年7月15日,由李夫红、杨振兴、朱家成、杨兴义、杨祥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180049.65元及利息。

    9、米天桂在费县农商银行马庄支行贷款150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3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17日,由米天泉、米天洪、陈彦花、杨元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房地产抵押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29557.38元及利息。

    10、朱修元在费县农商银行芍药山支行贷款1.86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7年12月13日至2008年8月3 日,由朱俊祥、陈凡祥、朱秀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利息 63610.33元。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费县钟山路 168号,联系电话0539-5220838。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