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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梁平、聂根平、王成占:

    你们分别欠我的债权:

    梁平欠我的本金25000 元、案件受理费425 元、公告费 500 元及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详见【(2018)鲁0982民初5153号民事判决书;

    聂根平欠我的本金 20000元、案件受理费 300元、公告费500 元及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详见【(2018)鲁 0982 民初5160号民事判决书;

    王成占欠我的本金 400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及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详见【(2017)鲁0982 民初5352号民事判决书;

    现我将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李广畅,由李广畅享有上述债权,并自主向你们索要。请你们接此通知后自觉向李广畅履行还款义务,李广畅的联系电话是13953893613。

    特此通知。

    通知人:王飞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