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4版

公 告

    山东厚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孙飞飞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 55 号)已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到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路 179 号青年创业园C座 4 号 2 层)领取张劳人仲案字[2020]第55 号仲裁裁决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 O 二O 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