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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化隆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佳欣置业有限公司、陈基鸿、郑六妹:

    2020年6月19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称“转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称“受让方”)共同签署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协议编号为:2020ST0601),转让方已将其在《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之债权及《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详见下表:

    基准日:2020年3月25日  单位:人民币/元

    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或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继受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天泰金融A 座1510室

    联系人:史建玲  联系电话:0532-6872232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7月1日借款人名称

    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

  担保人名称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3-530-贷-10-1、2013-530-贷-6-5、2013-530-贷-8-1、2013-530-贷-9-2、2013-530-贷-11-1、2013-530-贷-11-5)

    化隆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佳欣置业有限公司、陈基鸿、郑六妹

  担保合同编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2013-530-最抵-7) 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2-530-最保-4-1) 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2-530-最保-4-3)

  本金194214636.00

  欠息113538998.10

  费用1047100.00

  债权金额合计3088007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