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4版

债权转让通知书

    济宁市恒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瑞宏家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刘瑞宏、康广芹、谭亮、付艳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济宁任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枣庄银行济宁分行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我行已将2018 年枣银借字10070622第00002号、2018年枣银借字11130622第00001号、2018 年枣银借字 11140622第0000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形成的对济宁市恒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转让给济宁任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述转让债权有关的担保权利及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你们作为上述债务的借款人、保证担保人,现我行向你们发出债权转让通知,请你们立即向济宁任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偿还义务。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