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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19)第757-1号

    张新航: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杨国琦与你方关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19)第 757号。组庭通知和开庭通知已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该案已审理终结,现将裁决书向你方公告送达。

    上述事项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之五十三

    二○ 二○ 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 886 号 B 座荣柏财富中心2层

    联系人:仲裁一处  叶秘书

    联系电话:(0532)8576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