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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袁珂雨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授权签约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袁珂雨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QD-2020-JJ-0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林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中国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青岛林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即向青岛林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袁珂雨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