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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转账”能要回吗?

    “521”爱情告白季,各种花式发红包、转账、秀恩爱。而在这一天,威海的葛先生却和网恋女友对簿公堂,索要恋爱期间转账给刘女士的10万余元。近日,威海市经区法院审理了这起“ 爱情转账”案。

    2019年,葛先生与刘女士通过 QQ 聊天相识、恋爱,虽然一直未曾见面,葛先生却先后向刘女士多次转账,总计10万余元。可惜好景不长,二人通过 QQ 谈了不到一年恋爱就闹分手,第一次见面却是在法庭上。葛先生起诉主张,恋爱期间转账给刘女士的10万余元属于借款性质,要求刘女士予以归还。刘女士辩称,其中部分转账系赠予,并非借贷性质,不同意返还。庭审中,双方对账目进行了核对,法官耐心地对二人释法明理,向葛先生阐明,如果给付单纯是为了博取女方欢心,那么该给付就属于赠与。像99、520、1314等特殊金额的转账一般被认为具有特殊含义,属于赠与,分手时不能要求返还。像1000、10000等较大数额的转账,可能被认定为借款,分手时可主张要求返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女士返还葛先生 8万元。

    网恋是恋爱的一种方式,但是因为其网络特性,不好辨认对方真实身份与目的,个别警惕性不高的人很容易落入"温柔陷阱"。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情侣双方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的处置,都要注意保存证据。尤其是转账前需要确认对方的身份,数额较大的转账建议注明借款意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出具借条。胡雅楠  倪建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