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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梦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梦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其对联合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借款人主债权及抵押、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不包括法院退回的前手交纳的诉讼费用 ),依法转让给山东梦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保证人(含抵押人)等。

    联合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0年 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山东梦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联合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保证人(含抵押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梦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等项下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山东梦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

    37010120150004725、37010120150004752、37010120150005757、3701012015000763662,690,000.00

  利息31,000,250.90